有關死亡登記的法定手續,話煩唔煩,但亦因不同的死亡個案,而有不同的法律文件。在這裹我們嘗試整理一下。首先,前文可能有提及過,法律上死亡可分為「自然死亡」及「非自然死亡」兩大類:

  1. 在醫院留醫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,而死因明確,即屬自然死亡;
  2. 入院不超過二十四小時、死因不明確(手術途中死亡、嬰兒夭折等),或因意外死亡,屬「非自然死亡」。

「自然死亡」及「非自然死亡」兩者之間的最大分別,就是後者的個案需要轉交死因裁判法庭。死因庭隸屬香港司法機構,負責為死亡個案展開研訊,確定死因及肇事情況,有需要時,需要由法醫為遺體驗屍。

故此,兩個個案都會引申不同的法律文件,我們嘗試整理家屬可能接觸到的文件。

死因醫學證明書 / 醫生紙(表格18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❌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由主診醫生簽發,在醫院的「死亡證件辦事處」或「死亡登記處」領取

用途

申請「死亡登記證明書」(死亡證)

領取時間

通常在逝者過身後廿四小時內

醫學證明書(火葬)(表格2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❌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由主診醫生簽發,在醫院的「死亡證件辦事處」或「死亡登記處」領取

用途

在聯合辦事處辦理火葬申請時提交

領取時間

通常在逝者過身後廿四小時內

認領遺體證明書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❌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醫院簽發,在醫院的「死亡證件辦事處」/「死亡登記處」或病房領取

用途

在醫院殮房領回遺體時出示

領取時間

通常在逝者過身後廿四小時內

死亡登記證明書 / 死亡證 / 行街紙(表格 12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港島/九龍死亡登記處; 生死登記總處

用途

仿如逝者過身後的「身份證」,日後認領遺體、辦理遺產事宜都需要出示

領取時間

在港島/九龍死亡登記處或生死登記總處辦理

土葬紙(表格10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❌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港島/九龍聯合辦事處

用途

安排土葬時需要出示,證明遺體可作土葬

領取時間

在港島/九龍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證後同時領取

火葬許可證 / 火葬紙(表格3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❌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港島/九龍聯合辦事處

用途

安排火葬時需要出示,證明遺體可作火葬

領取時間

在取得死亡證(表格12)後,連同早前發出的「醫學證明書(火葬)」(表格2)在同一地點申請

領取殮葬文件證明書

需要領取?

❌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公眾殮房

用途

日後領取殮葬所需文件所用

領取時間

家屬按警察所安排的時間到公眾殮房,第一次與法醫會面後獲發

領回遺體證明書

需要領取?

❌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公眾殮房

用途

日後在公眾殮房領回遺體之用

領取時間

家屬按警察所安排的時間到公眾殮房,第一次與法醫會面後獲發

批准屍體埋葬/火葬證明書 (俗稱 「葬紙」,表格11)

需要領取?

❌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死因裁判官簽發,在公眾殮房領取

用途

取得此文件家屬方可開始聯絡殯儀公司安排殮葬事宜

領取時間

法醫初步檢驗遺體,若死因裁判官信納豁免剖屍檢驗,將盡快簽發

死亡事實證明書 (非必要)

需要領取?

❌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死因裁判官簽發,在公眾殮房領取

用途

在死因庭研訊期間,作為死亡事實的臨時文件

領取時間

例如要申請把遺體運往另一國家安葬,該國可能要求出示官方文件證明死者並非死於傳染病

搬移及埋葬屍體許可證(如需要)

需要領取?

✅ 自然死亡

✅ 非自然死亡

簽發/領取地方

警務人員或警方轉介「生死登記處」,由登記處發出

用途

讓市民在各區生死登記處的辦公時間以外可申請埋葬遺體(如宗教原因)

領取時間

家屬與警方督察級人員會面後,若死因無可疑,警方將盡快發出

一般來說,辦理殮葬和死亡登記所接觸到的法律文件如下:

參考網頁:
辦理身後事須知 https://www.fehd.gov.hk/tc_chi/cc/die_todo_c.pdf
法醫科常見問題 https://www.fps.gov.hk/tc/faq.html#03
立法會十六題:緊急埋葬死者許可證  https://www.info.gov.hk/gia/general/200901/07/P200901070200.htm